《醫學衷中參西錄》醫方·(十)治癇風方-- 精校正體版

醫方·(十)治癇風方

1.加味磁朱丸

治癇風。

磁石(二兩,能吸鐵者,研極細水飛出,切忌火)赭石(二兩)清半夏(二兩)朱砂(一兩)

上藥各製為細末。再加酒麴半斤,軋細過籮,可得細麴四兩。炒熟二兩,與生者二兩,共和藥為丸,桐子大。鐵銹水煎湯,送服二錢,日再服。

磁石為鐵、養二種原質化合,含有磁氣。其氣和異性相引,同性相拒,頗類電氣,故能吸鐵。之則磁氣全無,不能吸鐵,用之即無效。然其石質甚硬,若生用入丸散中,必製為極細末,再以水飛之,用其隨水飛出者方妥。或和水研之,若拙擬磨翳散之研飛爐甘石法,更佳。

朱砂無毒,而煅之則有毒。按化學之理,朱砂原硫黃、水銀二原質合成。故古方書,皆謂朱砂內含真汞,汞即水銀也。若之,則仍將分為硫黃、水銀二原質,所以有毒。

又原方原用神麴,而改用酒麴者,因坊間神麴窨發皆未能如法,多帶酸味,轉不若造酒麴者,業有專門,麴發甚精,用之實勝於神麴也。

磁朱丸方,乃《千金方》中治目光昏耗、神水寬大之聖方也。李瀕湖解曰磁石入腎,鎮養真陰,使腎水不外移。朱砂入心,鎮養心血,使邪火不上侵。佐以神麴,消化滯氣,溫養脾胃生發之氣。然從前但知治眼疾而不知治癇風,至柯韻伯稱此方治癇風如神,而愚試之果驗,然不若加赭石、半夏之尤為效驗也。原方止此三味,為加赭石、半夏者,誠以癇風之證,莫不氣機上逆,痰涎上湧。二藥並用,既善理痰,又善鎮氣降氣也。

送以鐵銹湯者,以相火生於命門,寄於肝膽,相火之暴動實於肝膽有關。此肝膽為木臟,即為風臟,內風之煽動,亦莫不於肝膽發軔。鐵銹乃金之餘氣,故取金能制木之理,鎮肝膽以熄內風;又取鐵能引電之理,借其重墜之性,以引相火下行也。

附錄

友人祁××之弟患癇風,百藥不效。後得一方,用乾熊膽若黃豆粒大一塊(約重分半),涼水少許浸開服之(冬月宜溫水浸開溫服),數次而愈。祁××向愚述之,因試其方果效。

2.通變黑錫丹

治癇風。

鉛灰(二兩,研細)硫化鉛(一兩,研細)麥麴(兩半,炒熟)

上三味,水和為丸,桐子大。每服五六丸,多至十丸。用淨芒硝四五分沖水送服。若服藥後,大便不利者(鉛灰硫化鉛皆能澀大便),芒硝又宜多用。

古方有黑錫丹,用硫黃與鉛化合,以治上熱下涼,上盛下虛之證,洵為良方。而猶未盡善者,因其雜以草木諸熱藥,其性易升浮,即不能專於下達。向曾變通其方,專用硫化鉛,和熟麥麴為丸,以治癇風數日一發者,甚有效驗。乃服至月餘,因覺熱停服,旬餘病仍反復。遂又通變其方,多用鉛灰,少用硫化鉛,俾其久服不致生熱,加以累月之功,癇風自能除根。更佐以健脾,利痰、通絡、清火之湯劑,治法尤為完善。

取鉛灰法用黑鉛數斤,熔化後,其面上必有浮灰。屢次熔化,即可屢次取之。

製硫化鉛法用黑鉛四兩,鐵鍋內熔化。再用硫黃細末四兩,撒於鉛上。硫黃皆著,急用鐵鏟拌炒。鉛經硫黃燒煉,結成砂子,取出晾冷,碾軋成餅者(係未化透之鉛)去之,餘者,再用乳缽研極細。

3.一味鐵養湯

治癇風,及肝膽之火暴動,或脇疼,或頭疼目眩,或氣逆喘吐,上焦煩熱,至一切上盛下虛之證皆可。

用其湯煎藥,又兼能補養血分。

方用長銹生鐵,和水磨取其銹,磨至水皆紅色,煎湯服之。

化學家名鐵銹為鐵養,以鐵與氧氣化合而成銹也。其善於鎮肝膽者,以其為金之餘氣,借金以制木也。

其善治上盛下虛之證者,因其性重墜,善引逆上之相火下行。相火為陰中之火,與電氣為同類,此即鐵能引電之理也。其能補養血分者,因人血中原有鐵銹,且取鐵銹嗅之,又有血腥之氣,此乃以質補質,以氣補氣之理。

且人身之血,得氧氣則赤,鐵銹原鐵與氧氣化合,故能補養血分也。西人補血之藥,所以有鐵酒。

一六歲幼女,初數月一發癇風,後至一日數發,精神昏昏若睡,未有醒時。且兩目露睛,似兼慢驚。遂先用《福幼編》治慢驚之方治之,而露睛之病除。繼欲治其癇風,偶憶方書有用三家磨刀水洗瘡法,因鐵銹能鎮肝,以其水煎藥,必能制肝膽上衝之火,以熄內風。乃磨水者,但以水貯罐中,而煎藥者,誤認為藥亦在內,遂但煎其水服之,其病竟愈。後知藥未服,仍欲煎服。愚曰磨刀水既對證,藥可不服。自此日煎磨刀水服兩次,連服數日,癇風永不再發。

一人,年三十許,癇風十餘年不愈,其發必以夜。授以前加味磁朱丸方,服之而愈。年餘其病又反復,然不若從前之劇。俾日磨濃鐵銹水,煎湯服之,病遂除根。

族家嫂,年六旬。夜間忽然嘔吐頭疼,心中怔忡甚劇,上半身自汗。其家人以為霍亂證。診其脈,關前浮洪,搖搖而動。俾急磨濃鐵銹水,煎湯服下即愈。

友人韓××曾治一人,當惱怒之後,身軀忽然後挺,氣息即斷,一日數次。韓××診其脈,左關虛浮。遂投以萸肉(去淨核)、龍骨、牡蠣(皆不用)、白芍諸藥,用三家磨刀水煎之,一日連服二劑,病若失。

西藥治癇風者,皆係麻醉腦筋之品,強制腦筋使之不發,鮮能祓除病根。然遇癇風之劇而且勤,身體羸弱,不能支持者,亦可日服其藥兩次,以圖目前病不反復,而徐以健脾、利痰、通絡、清火之藥治之。迨至身形強壯,即可停止西藥,而但治以健脾、利痰、通絡、清火之品。或更佐以鎮驚(若朱砂、磁石類)、祛風(若蜈蚣、全蠍類)、透達臟腑(若麝香、牛黃類)之品,因證制宜,病根自能祓除無餘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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